為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于5月13日召開大氣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宣講工作培訓動員會,決定自5月16日起,選派12個宣講團分赴11個設區市和定州、辛集,在全省范圍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講活動。旨在通過有針對性的宣講,進一步增強環境監管和司法部門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重視環保、參與環保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使“一法一條例”落到實處,發揮實效。
在這次宣講活動中,我校政法學院孟慶瑜、劉廣明、馬洪超和尚海龍4名教師分別作為第五組、第六組、第七組和第九組主講人,隨團赴唐山、秦皇島、保定和衡水開展大氣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宣講活動。設區市人大常委會有關領導和相關委員會負責人、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負有環境保護監管執法職責的市直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市法制辦,市公檢法司等單位,重點企業負責人;所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有關領導、環境保護部門工作人員等聆聽了宣講。
為了保證宣講活動取得良好效果,我校的宣講團主講人通過共同研討,集體備課,規范宣講思路,明確宣講重點,并統一制作了宣講課件。宣講中,從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和依然面對的嚴峻污染形勢入手,按照“一法一條例”篇章結構的邏輯順序,著重圍繞大氣污染標準和規劃、大氣污染監督管理制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的環境保護監管職責、企業事業單位的大氣污染防治義務和責任、大氣污染防治的社會公眾參與等內容,運用大量的事實和數據,從原理闡釋、制度解讀和法律適用等多個層面做出了精準而系統的講授,在與會人員中引發了積極反響,達到了本次宣講活動的預期效果。
此前,為了配合本次宣講活動,河北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河北大學國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接受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托,承擔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貫材料的研究撰寫工作。由該研究中心課題組完成的“《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貫材料”經征求省環境保護廳意見和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審定,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印發各宣講團、有關機關和單位參閱。
(政法學院 供稿)